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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

时间:2018-11-14

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

 

 

 

 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(今东沙路)18号大院,原是清朝末年官办的广东士敏土(水泥)厂。孙中山在广东建立革命政权时,先后于1917年(民国6年)、1923年(民国12年)以这里作为大元帅府。大元帅府旧址占地面积7965平方米。有两栋西洋式三层楼房,混合结构,金字架灰脊瓦面,坐南朝北。布局工整和谐,建筑面积为4293平方米。

  1917年(民国6年)孙中山南下护法,9月10日在此宣誓就职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大元帅,设大元帅府。至1918年(民国7年)5月21日因护法主张无法实现而离开。1923年(民国12年)4月3日孙中山在驱逐陈炯明叛军后重返广州,在此地设陆海军大元帅府,直至1924年(民国13年)11月13日应邀离粤进京。孙中山的许多重大决策,如反对南北军阀的护法斗争、平定广州商团叛乱、改组国民党、促成第一次国共合作等都是在大元帅府内作出的。孙中山逝世后,大元帅府旧址先后改作国父纪念馆和中山文化教育馆西南分馆。建国后曾作为部队和地方机关办公楼。

  1983年8月,被定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,1989年6月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1996年11 月被定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。2006年,被公布为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